发布者:甘康平 所属单位:阿坝州外国语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20-01-19 浏览数( -) 【举报】
如何当好校长
——参加优秀校长“国培”有感
校长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办学机构管理部门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综合管理全校的校务,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1912年学堂改为学校,学校行政负责人改称校长,沿用至今。如今,世界各国的各级各类学校皆设置校长。一般地说,各国对校长的共同要求是:必须懂得学校教学、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受过专门的教育管理专业的教育或培训;应具备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能力;要有相当的教学、教育和管理的教育实践经验和理论素养,思想品德修养好,在教师中有一定威望。”“校长的职责,具体内容繁多,大致可分4类:①行政职责;②辅导职责;③指导职责;④研究和实验职责。随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的培养、选拔、任用以及他们的职责也正在不断改革和发展。”(引用于360百科)
“当好校长”有两层含义,一个是“当好”校长,一个是当“好校长”。拿破仑·波拿巴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理“不想当校长的老师不是好老师,不想当好校长的校长不是好校长”。任何一个校长,“当好”校长是基础,当“好校长”是目标。如果一个校长连最基本的职责都不能做到,怎么能带领团队成为一个“好校长”呢?作为校长,怎样工作才能称得上合格,怎样做才能称得上优秀——好校长,怎样才能使自己的工作顺利开展,怎样才能使学校在各个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呢?
我认为,要“当好”校长,最基本的是能按照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保质保量的完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按照部颁要求开齐课程、开足科室,敦促教师完成好“教育目标和教学目标”……要作一名“好校长”的难度要大得多,在“当好”校长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三种基本素质:一是用人格魅力感染人,二是用满腔热忱凝聚人,三是用科学方法管理人。具备这三点,才算得上优秀的校长,才能使你所在的学校有生机、有活力、有发展潜力,有美好的未来。(借鉴百度文库《好校长的标准》)
作为一名校长,应该有明确的办学目标——教育目标在地区的具体化,不能人云亦云,也不能随波逐流。有了具体的目标,校长的工作才不会迷失方向。
校长初任职,面对的问题就是继承什么?继承什么是校长应该首先考虑的事情,任何一所学校都有多年积淀的成绩,也同时也存在老朽的不足。我们既不能全部照搬过去的做法,也不能全部否定。得像鲁迅《拿来主义》中提出的办法,利于学校发展的我们就继承,不利于学校发展的我们就抛弃。同时,校长还应该清楚什么时间抛弃。
人有好坏之分,校长也有优劣之别。优秀的校长,学校发展蒸蒸日上;劣校长,学校发展停滞不前,教师能力不能提高,学生进步无法保证,学生不满意、职工不满意、社会也不满意。当然,社会满意的校长,不一定是职工满意的校长;一部分职工满意的校长,另一部职工不一定满意;追求上进的教师满意的校长,不一定是“保持终日”的职工满意的校长;家长、领导满意的校长,不一定是别有用心的人满意的校长……所以,我们要做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的校长,做社会满意的校长,做利于学校发展的好校长……而不做“好好先生,一团和气”的好校长,不做“见风使舵,胆小怕事”的好校长,不做迎合“歪风邪气”的好校长,不做“没有担当”的好校长……更不能做“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劣校长。好校长,有鸿鹄志、有事业心,不为名、不为利,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当校长不能“拍脑门”做事,而应该依法治校。在各种培训中我们都经常听到“制度管人”的说法,其实在这些培训中虽然讲了那么多制度建立的原则、方法、效果,但是为什么却没有因此出相同比例的优秀的学校呢?原因只有一个“邯郸学步”、“东施效颦”。学习的人“邯郸学步”,不求甚解。培训者没有真诚的将制度管人的精髓告诉校长。一次,培训中参观一所学校,看到其陈列的制度,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当我们咨询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时候,她们在尴尬之后说:“我们这样的学校已经不需要用制度来管人,我们已经过渡到了文化管理的层面了……”那么多制度形同虚设,让人感觉到所谓的专家和学校“说一套,干一套”的实质。制度都是给检查者和参观者看的,于是不能实施,不能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不能解决问题,不能促进事业的发展。因此,在学校的管理中,一定要注意制度的建设,建设适合自己学校的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建立可行的制度……我们不能移植或者照抄别人的制度,一定要因地制宜,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必须遵守的,制度中的合理条文是可以借鉴的,但所有的制度一定要与地区、学校、教师、学生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只有这样,合理、合情的制度才可能出现,适合的规范才会出现。
管理办法——制度是有尊严的,一个学校的校长对于制定的制度的态度决定了制度的价值,我们不能践踏通过民主程序建立起来的制度体系,不能“自废武功”,我们作为一所学校的管理者应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规范”,让“依法治校”不停留于口头上。任何人,包括校长,上级领导也不能不能践踏学校的制度,不符合学校制度的事情决不做。这样,制度才有尊严,这样,学校才能真正谈得上依法治校。当然,如果说制度有不足、制度不完善的情况是有的,但是在制度修改以前我们不能“因人而异”,只能按照既定的制度执行。任何一所学校的制定不可能一成不变,任何学校的制度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学校在发展的过程中制定新制度、修改旧制度的工作应该说始终伴随着学校发展的始终,为此,学校一定要有相应的机制和办法,要有相应的程序,让新的制度的出现别成为学校发展的绊脚石,也不能将制度的修改形同虚设,或者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一己之私的借口。
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老师们、行政班子成员均可以为它的建立献计献策,但是,一旦制度颁布以后,所有的建议和意见只能作为其将来修改的参考,决不能左右制度的执行。
作为校长应该有“向我开炮”的胆量,带头遵守制度,与老师们接受相同的制度的管理。带头遵守制度没有死角,任何行政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制度执行者对于制度的“褒扬”部分都乐于去做,但是对于制度的“惩戒”作用不少行政或者校长都“退避三舍”。这在我们学校管理中是最大的危害,为什么我们身边不能出四七九、城外、实外一样的名校,有人说是学生资源、有人说是教师资源、有人说是政府投入……实际上,我们这些都不怎么缺失,我们缺失的是管理,是管理的人才,是学校执行者……是敢于向违规违纪的行为说“不”的校长和管理团队。每个校长都有“亲与疏”,但是我们在制度面前“不因人执法、废法”,让所有的人都成为遵守制度的楷模,让所有的职工都敬重遵守制度的人。与职工的“亲、疏”不能体现在对学校制度的“挑战”上,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始终良性发展。
只要有了“良法”——制度,有了“铁面无私”的执行者——校长,一所优秀的学校一定能够诞生,所有的校长也一定能“当好校长”,一定能成为“好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