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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标题:第三次研修作业 作业周期 : 2020-01-25 2020-02-29

发布范围:全员

作业要求:

各位老师,项目自2019年10月10日正式开始,截止目前已顺利开展三个半月的时间。相信老师们经过线上平台课程的学习、名师示范课例的观摩;线下坊主老师以及学科专家的示范引领,经过深度打磨的“初建课”一定更加优秀,第三次研修作业要求每位学员上传一节“重建课”。

    第三次研修作业要求:提交一节“重建课”。

    提交内容:教学设计、课件、PPT、课堂实录(片断)等;(备注:课堂实录非必提交项)

    提交格式:在“第三次研修作业”处提交,标题需设置为【重建课】+姓名/项目县/学校。例:【重建课】张三潢川县一小

    分数说明:提交得5分,被批阅为“优秀”加5分,被批阅为“良好”加3分,被批阅为“合格”加1分,被批阅为“不合格”不加分,未提交不得分。满分10分。


发布者:项目管理员

第三次研修作业

提交者:学员徐小玉    所属单位:光山县第一初级中学    提交时间: 2020-02-10 11:31:34    浏览数( 3 ) 【举报】

               【重建课】徐小玉光山县第一初中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本课在本单元的地位
本单元讲我们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而本课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底线权利,因此,对学生讲述这部分知识,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十分必要。
二、教学设计
1、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人格尊严权及具体内容,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明确侵害公民人格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增强学生尊重、保护自己人格的意识,引导学生尊重爱护他人的人格权。
能力目标:使学生关注自身、关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权利。
觉悟目标:使学生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人格权的意识。
2、本课安排依据
(1)学生所处的情况:在道德、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今天,我们也不难看到我们的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他们的一些权利并未得到真正的维护和落实,如在学习过程中有意无意,善意恶意的会受到来自同学、老师的歧视,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社会和家庭对未成年人在人格上的伤害等现状依然存在,导致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安全感、无助感、自卑感,甚至做出违法的行为。因此,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明确他们的人格权受法律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他们去尊重他人的人格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新课标的要求:“我与他人的关系”的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中指出: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逻辑分析和课时安排
本课线索:围绕我们的权利——侵害权利的行为表现——侵害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来讲述。具体为:
法律权利
法律行为
法律责任
人 格 尊 严 权
名誉权
侮辱、诽谤等
如是违法行为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轻者承担道德责任)
肖像权
恶意毁损、玷污、丑化肖像;
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姓名权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
隐私权
(第五课内容)
课时安排:两课时
4、教学方法:
通过讨论和案例分析法,让学生明确我们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及侵害人格权必须承担的道德、法律责任。
5、教学具体活动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教学重点和难点:
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2)课前准备:发放表格评选最满意老师和班级星级学生并做统计。
(3)教学过程
第一步:从“乞丐有尊严吗”说起
1、(事件背景介绍: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
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
根据这件事,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请你以“乞丐有尊严吗”加入网评。
摘录或及时捕捉学生评论的思想火花 。如:
我心飞翔:我为乞丐要尊严喝彩
冰糖葫芦: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
总结: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决不因为施舍了别人钱物就有权利去侮辱别人的尊严。哪怕他只是一个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讨的双手时已经自己轻贱了自己的人格与尊严,但是你,作为一个旁人,均无权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仅剩下的一点人格尊严。
(目的在于: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它不分地位高低、贵富贫贱、年龄大小;2、明确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地位及具体内容;3、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宪法第3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
第二步:从评选活动谈个人名誉
1、说说自己评选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的依据
2、根据统计结果公布大家选出的最满意老师和星级学生名单,并说说你对他们的具体评价。
(目的在于:通过评选活动让学生明白,名誉就是社会对一个人品德、才干和信誉的评价,评出的老师和学生就是我们对他们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认可)
3、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往往会用哪些词语来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问题。)
品行表现
评价所用的词
名誉
优良 (诚实、善良、正直等) (好的名誉)
不良 (奸诈、邪恶、卑鄙等) (坏的名誉)
问题一:名誉对一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可联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学生和卖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誉能获得尊重和经济效益;坏的名誉使人寸步难行。)
问题二:品行优良者一定会受到相应的评价吗?
第三步:带着问题二分析案例
1、见书本:受冤枉的大江(组织学生利用材料针对问题二展开讨论)
老师引导学生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加以说明:
从理论上讲:品行端正是获得客观评价的前提
从现实中讲: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要求学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任意践踏他人名誉的行为依然存在着。然后在讨论中达成共识:在维护自身名誉的同时要维护他人的名誉。)
2、呈现相关的法律条文
民法通则第101条:通过熟悉法律条文要求学生明确:什么是公民的名誉权?法律是如何规定公民的这项权利的?
第四步:案例分析——君子动口不动手也违法吗?
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在网上臭骂小张。小林骂的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小张还得意的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
讨论:1、小林的做法和说法对吗?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
3、你的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
具体表现
造成的危害
应承担的后果
1.侮辱
谩骂他人
通过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写使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

老师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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