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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标题:研修终结成果 作业周期 : 2019-01-08 2019-02-16

发布范围:全员

作业要求:

内容:

通过选修课程,研修学习和教学实践,提交一篇你认为好的教学案例或者教学课件(PPT)。

要求:

1.要求原创,拒绝雷同。字数不少于300字。

2.为方便批改,请尽量不要用附件形式提交。(最好先在文件编辑器word软件里编辑好,利用粘贴复制的方式提交在平台上。)

3.请在作业截止日之前提交。


发布者:项目组

研修终结成果

提交者:学员马平    所属单位:渠县青丝乡中心学校    提交时间: 2019-01-16 19:53:15    浏览数( 0 ) 【举报】

第五单元 走   

第十三课 认   法(1课时)

【目标定位】

  一、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

价值观

目标

明确自己作为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要遵循相应的原则,增强权利与义务观念,养成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习惯

能力

目标

1.能判断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是否违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2.对民法形成初步认识,学习民法,让民法更好地保障我们的生活

知识

目标

1.知道民法的含义,了解民事法律活动的原则

2.懂得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重点难点

1.重点:民事法律活动的原则。

2.难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课堂设计】

  一、情景导入

方式一:甲、乙是邻居,甲因疾病住院急需钱,乙拿出1万元送上门并说:“先用着,以后再说。”后甲病愈,乙追要1万元钱,甲称受赠之钱可以不还,但乙称当初是借钱给甲,现要追还。

思考:此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何在?

通过民事纠纷案例导入新课并出示课题

    二、讲授新课

  (一)出示本节课学习目标

环节一:民事法律活动的原则

活动一:播放视频“法海你不懂爱,民法总则学起来”。

结合视频让学生讨论以下内容:

(1)社会生活中有哪些属于民事活动?

(2)民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预设:社会生活中的民事活动:婚姻、财产分割、合同、著作权;

民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更好地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保障我们的生活。

1.民法的含义:民法就是专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2.民法的种类:《民法总则》《婚姻法》《物权法》和《合同法》 《继承法》等等。

活动二:新闻展播:中国第一部民法总则于2017101日正式实施。

【自主学习】快速阅读教材104——107页,用圈点的方式找出我国民事法律活动有哪些基本原则。

【教学过度】我们已经初步了解了我国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原则,接下来我们通过“小林一生的故事”来共同探讨我们该如何理解它们?

活动三:小林的故事

(1)假设我们的主人公叫小林,小林的一生可能会这样走过:自从小林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就与父母、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等产生亲属关系。虽然小林还不能独立保护自己的权益,但他已进入民法总则保护的网络。每天中国都有上万个孩子出生,无论身处哪里,在民法总则这个保护网中一律平等。

 

让学生讨论:这体现了民法的哪条原则?

学生讨论后,教师总结:平等原则

(2)尚未成年的小林,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也将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遭受性侵时,小林可以在年满18周岁后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

 

让学生讨论:这体现了民法的哪条原则?

学生讨论后,教师总结: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3)一转眼,小林18周岁了。此时,他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小林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对劳动得来的收入拥有所有权,这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工作热情。时间一晃,小林完成了人生大事,结婚、生子,也由此产生新的法律上承认的亲属关系,小林也和家人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创造幸福生活。不过,这期间小林却遇到了一些大大小小的烦恼,比如亲属关系中出现了财产纠纷,婚姻生活中出现了子女抚养纠纷,朋友借钱3年不还,个人照片被滥用,遭遇电信诈骗等。面对这些问题,小林都在民法总则中找到了原则依据。

 

讨论:小林都在民法总则中找到了哪些原则依据?

教师总结: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等。

(4)年过半百的小林已经不年轻了,但是小林仍然像年轻时一样喜欢见义勇为挺身而出。而民法总则对见义勇为也予以鼓励,同时规定如果在救人时受到损害,可以得到补偿,小林说,这样让他更放心大胆地去帮助别人了。

 

民法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体现了哪些原则?

学生讨论,教师总结:遵守法律、尊重公序良俗。

(5)小林和家人开了一家餐馆,他们遵守法律规定,使用清洁能源,拒绝使用“地沟油”,对生活垃圾交由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赢得了大家的称赞。

思考:小林以及家人的行为为什么赢得了大家的称赞?

学生讨论后,教师予以总结:他们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赢得了大家的称赞。

环节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活动:小林的故事

随着小林的长大,8周岁时,他就有权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了。如果这时小林变成熊孩子,把爸爸妈妈的钱都打赏了一位网络主播,那么8岁的小林这种赠予行为法律上就是认可有效的。因为,新出炉的民法总则中,考虑中国人生活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从10岁降至了8,小林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此时,尚未成年的小林,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也将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遭受性侵时,小林可以在年满18周岁后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

 

一转眼,小林18周岁了。此时,他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小林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对劳动得来的收入拥有所有权,这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工作热情。时间一晃,小林完成了人生大事,结婚、生子,也由此产生新的法律上承认的亲属关系,小林也和家人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创造幸福生活。

 

学生讨论小林的故事,在小林的故事中小林享受了哪些权利?履行了哪些义务?你从中感受到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关系?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三、课堂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民法的含义,了解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有了初步的认识。

【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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