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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标题 :研修终结成果 作业周期 : 2019-01-082019-02-16

作业要求 :

内容:

通过选修课程,研修学习和教学实践,提交一篇你认为好的教学案例或者教学课件(PPT)。

要求:

1.要求原创,拒绝雷同。字数不少于300字。

2.为方便批改,请尽量不要用附件形式提交。(最好先在文件编辑器word软件里编辑好,利用粘贴复制的方式提交在平台上。)

3.请在作业截止日之前提交。


发布者 :项目组

研修终结成果

提交者:学员刘文友    所属单位: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    提交时间: 2019-01-10 09:23:42    浏览数( 0 ) 【举报】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

授课内容

第三单元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

所需课时

6学时

授课班级

2017级会计12

授课人

刘文友

主要教材或

参考资料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我国的主体税种

      

能力目标:要求掌握各种税种的内容

 

德育目标:教育学生在今后的会计岗位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学会正确识别各类发票和正确填写各类发票,具备会计岗位的职业操作能力

教学重点

我国的主体税种、内容及计算方法

教学难点

各税种的内容

教学方法

1. 全程多媒体教学

2. 讲授法

3. 练习法

 

        

教学的基本内容

 

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

(一)概念及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特点(税收三性)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三)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类

   2)所得税类

   3)财产税类

   4)资源税类

   5)行为税类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

1)工商类

2)关税类

   3、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1)中央税类

    2)地方税类

    3)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计税标准不同分类

     1)从价税

     2)从量税

     3)复合税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概念

   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二)、分类

1、按税法的功能分类

1)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

2、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分类

1)国内税法

2)国际税法

3)外国税法

3、按法律级次划分

1)税收法律

2)税收行政法规

3)税收规章

4)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科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共十一项,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基本要素。

在税法的构成要素中,征税对象是各个税种之间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税率则体现了税收负担的深度。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或征收额度,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我国现行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

三、我国的主体税种

(一)增值税

1、概念: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分类

根据计算增值税时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                  ——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3、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按年应税销售额的不同分类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分类标准特殊情况计税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生产型:50万元以下非生产型:80万元以下应税服务:500万元以下个人(非个体户)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简易征税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执行税款抵扣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业>50万,商业>80万,应税服务>500万,可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工业≤50万,商业≤80万,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都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税款抵扣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1.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冲减。

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价外费用。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
      
2)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买免税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执行简易征收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若采用价税合并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即: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营业税

1、概念

营业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2、营业税纳税人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无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3、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营业税税目(7个):5个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4、营业税税率

现行营业税的税率按行业不同分设三档税率——3%5%5%20%

建筑业、文化体育业税率3%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税率5%

娱乐业税率5%-20%

5、营业税应纳税额(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税率

   从业阶段考核营业税计算相对简单,一般将全部收入相加与税率相乘,勿减除题目中给出的成本费用;

纳税人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营业税税款中扣除;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若将价款与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以扣除后的价款为营业额,若折扣另开发票,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按下列顺序确定营业额

 1)、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对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对

 3)、按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三)消费税

1、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1)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我国采用特别消费税。

2)计税方法3种:

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生产应税消费品

 1)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环节征税

 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缴纳税款,委托方若用于连续生产,所纳税款准予抵扣;用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税款;

 进口商品由海关代征消费税

 金银首饰(不包括镀金、包金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缴纳;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若能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若划分不清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征收,在零售环节销售,一律按金银首饰计征;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包装物不能是否单独计价,均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批发销售卷烟: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在征10%的从价税,批发对批发不缴

3、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税目——现行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四)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征收的一种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注意区分:       

         

 

2、企业所得税征税对 ——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3、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

税率适用对象25%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      (低税率)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优优惠税率10%适用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实际执行10%15%高新技术企业20%小型微利企业

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年度利润总额=会计收入-会计支出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不允许扣除支出

 纳税调整减少额=不征税免税收入+以前年度亏损

课堂练习

教师总结、讲评

课外

作业

教材中的训练营的练习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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