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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积极的组织者

发布者:李明娟     发布时间:2019-02-23 浏览数( 0) 【举报】

在课堂教学中要确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地位,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指导决定着学生学习的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起着引导、规范、评价和纠正的作用。传统教育,以教师为中心,不适当的强调教师的权威和意志,把学生看成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

《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艺术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完善评价机制等崭新的音乐教育理念。如何根据这一理念设计、组织课程及在课堂中实现这些理念,是教师探讨、研究、实践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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