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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中使用信息技术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发布者:王艳    所属单位:临河区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2018-04-24    浏览数( -) 【举报】

   

       现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在实际教学中,信息技术教师容易把对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理解成操作技能的培训,有意无意地把它与传统的学科相提并论,把学习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教育等同起来,缺乏与其他学科整合的意识,大大降低了信息技术教育的应有价值;而对于学生们,他们是为了“学”而学,严重的“学”与“用”脱离,在日常的学习中利用信息技术获取信息、处理信息的意识不强,在解决问题时没有一种自发的信息需求,不能够灵活有效地发挥信息技术的工具作用。
        信息技术教育应当以培养学生信息能力,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目标,它的学习范畴远大于计算机学科的内涵。信息技术教学必须突破其它课程只能单独给学生一些孤单经验、缺乏横向联系、缺乏各学科相互作用、不能给学生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的限制。通过运用多学科综合知识、有目的、有系统地进行”教、学、研、做”合一的方法,在教学活动中使学生的科’研意识、创造意识和实用意识得到系统的培养。在教学中,对学生的计算机及其软件的操作能力的培养应归于信息的收集、处理,因此在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掌握计算机和网络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操作等,更要培养学生获取信息的能力和信息素养,即:能够快捷有效地获取信息,熟练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准确地处理信息,创造性地使用信息。使学生具备终生学习的意识和利用信息技术处理生活、学习问题的能力。

       由于教学水平的差异及各种客观因素导致高中学生的信息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学生对电脑的基本操作驾轻就熟,能够非常熟练地运用电脑上网,有的学生则可能连电脑都没用过,学生们的信息技术水平呈现出一种两极分化的局面。
        小组协作式教学介于班集体教学和个别学习之间,较容易发挥集体教学和个别学习的长处。由于学生个体的信息技术素养的不同,在教学中坚持分类施教,分类辅导,根据学生的基础和知识水平、爱好分组,并使小组内部成员的能力水平呈梯形分布,让他们在完成基础知识后能自主的自学自己感兴趣的知识,同时,让基础最好的学生做组长,负责带动和组织本小组的其他同学,这样其他基础差的学生在基础较好的学生的带领下,也成了整个学习的积极参与者。在课程安排中,注意从活动的内容上,从一般学生和学优生的培养上,尽力分别对待,对于学优生,教师作深化指导,以提高其学习层次;对学困生,耐心辅导,以保护其学习的积极性。此外,这种教学形式还能有效的提高学生的集体协作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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