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艳红 发布时间:2017-11-04 浏览数( 0) 【举报】
《纲要》指出“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防止片面性,尤其是避免只重知识和技能,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在日常生活与教育教学过程中应采取自然的方法进行评价。我介绍一下几种评价方法:
一.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
静态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对幼儿的发展水平进行评价,考察幼儿某一阶段的现实状况。动态评价是是对幼儿进步状况及今后发展潜力的判断。评价时二者结合才能扬长避短优势互补。
二.在教学中应当避免以为的“正面评价” 表扬过多,批评匮乏,就丢失了幼儿受挫能力的培养。
三.在教学活动中,应当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慎用横向批评,不能用统一的标准去要求和评价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
四.给幼儿自己解决问题的机会,逐步培养幼儿的评价能力
五.使用肢体语言进行辅助评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