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马小倩 发布时间:2018-03-15 浏览数( 0) 【举报】
学校教育是由教师教的活动和学生学的活动两方面复合构成的。在由“教”和“学”所构成的教育活动中,教师和学生作为能动的个体,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孰轻孰重?谁为中心,谁为从属?便成为教育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重大问题。历史上关于教育过程中师生地位的争执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中心,在教育过程中占据主要地位,这主要为以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派所持有。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中心,在教育过程中居于主要的地位,教师必须放弃向导和指挥官的任务,而充任一名辅助者的角色,这一观点主要为以美国教育家杜威为代表的进步教育派所持有。随着历史的演进,教育实践和理论的不断发展,到了当代,人们关于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问题又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看法。如有人主张教育过程应以教师为主体,也有人认为教育过程应以学生为主体,还有人认为教育过程中师生都是主体,即所谓“双主体”,另外也有人主张教育过程是“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些观点和看法都从不同侧面、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教育过程中师生地位的某些规律。但就教育过程的本质和教师、学生自身的特点而言,教师应居于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主导地位主要表现在:教师的教决定着学生学习的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对学生的学习起着引导、规范、评价和纠正的作用。同时,教师的教还影响着学生学习的方式、方法以及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影响着学生的个性品质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强调教育过程中教师的主导地位,并不是否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学生的积极作用。教育过程是师生双边的活动过程,必然离不开学生的积极主动参与,只有学生把教师教的内容努力内化为自身的学识和品行,教育过程才有意义。因此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成为教师主导作用的题中之意,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并不就意味着“教师中心”,说“学生的主体地位”也不意味着“学生中心”,问题的关键是要在实践中把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性发挥有机地结合起来 ,这不仅是教育规律使然,更为许多优秀教师的成功经验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