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唐毅 发布时间:2017-03-19 浏览数( 0)
教师在课堂评价中的主体性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评价更多的是授课教师的个人行为,而不是一种行政行为。任课教师必须掌握课堂评价的技巧,把课堂评价纳入正常的课堂教学之中,增强反思性教学研究。再者,教师应该参与课堂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每位教师都必须清楚评价的目标要求,掌握评价的基本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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