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体会
潘榕榕
其一,“人”是一切。
人是一切。这似乎是一句废话,因为我们一直在强调这种说法。
但被强调得越多,真理也就真的变成了废话。
教师与学生都是人,那么,这两个“一切”究竟如何怎么安排呢?
学生是一切,那么,就必须将学生的一切发展纳入学校的日常工作中,但这似乎又是不可能的,“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了一切学生的发展,为了发展学生的一切”的口号居然被网友一致推为“最大的教育谎言”,就是其现状的最好注脚。但真的就是荒谬的么?很多时候,群众的眼睛并不就是雪亮的,当群众的需求与现实相脱节(或是暂时不符)时,群众就会武断地将这一目标定位为“虚无”。而像教育这样的“百年”之业,其长期性就格外突出,所以我们不能以群众当下之需为需。
“人”是一切,是说人性的发展是教育发展的终极目标。这也是马克思所厘定的“共产主义”内涵(“个人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前提”)的一部分。
而“人性”并非我们先前理解的所谓“个性”。这里说的“人性”是具有普遍意义与价值的,是为世界各国所共同认可的。要维护与发展这样的人性,就不是简单地庇护学生的个性:那恰恰是反人性的表现。
我们所要培育的学生的人性,就是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正常的方式让学生学得、习得人类一般本性,以求让每位学生都能够成为一位合格公民。
那么,这样的目标,必须要有怎样的教师来带领,才能实现呢?
那就是“教师是一切”。
这涉及到教师是否是学校的生命的问题。
其二,教书与育人,不可偏废一方。
我们习惯于将教书与育人排名,一般认为,教书应该是排在育人之后的。甚至有观点以为育人失败则教师失败(思想不好是危险品)。这样的观点,有失公允。
教师之为教师,必须两方面兼修,没有哪位教师是专门育人或专门教书的。
教师的学术价值是其安身立命的前提与根基。没有一定的学识修养,只能误人子弟;而师德修养又是学术地位的强化,是学术的升华,唯有两者都达到一定的高度,教师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教师。
反对将“红”与“专”相互分离。世界上没有那种以培养人类敌人为己命的所谓“教师”,那不能被称为教师,只能说是具备了某种专长的人而已。
所以,如果教师资格认证体系不能将认证对象的道德状态纳入认证范围,那就是残缺的,不科学的。
其三,教师要“独立”。
教师是特殊人群,其独立性直接影响着培育对象的独立性,也即民族未来的独立性。
教师必须具备独立人格。这是没有前提的。
自然,现实生活中,影响教师独立性的因素有很多,但教师本身不能不在这方面做些努力。
所谓“独立”,就是不媚俗,不媚雅,不阿谀,不隐恶,不褒美。但这种品质的建立,并非易事。教师本身是社会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必然受到各种社会关系的牵制与钳制,除非个人影响力大到足以对抗相应社会利益纠葛,否则不可能出现完全独立的教师。
但在人格层面上,教师必须独立。
要独立,自由思想为上。教师必须读书,必须坚持独立思考,才能对自我定位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教师,大体来说,相当于古代的“士”,具有对国家、民族、文化产生影响的独特能力,是以古人说“千人之喏喏,不如一士之谔谔”。陈寅恪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也就是从这个角度说的。
要独立,坚持信仰为次。信仰,是一个人的个人与社会价值目标总定位、总目标。没有信仰的人是可怜的人,孤独的人。当现实遭遇危机,没有信仰则不能力挽狂澜,至少不能挽救自我。而一定的信仰(包括宗教),必然要求脱离社会功利,必须是理性层面的。那种以信仰为路径妄图达到个体欲望的“信仰”,实际上是“伪信仰”,是可耻的。
第三,职业独立。职业依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教师的职业独立就是教师在日常工作中以独立心态履行职业行为,从而达到个体独立与工作对象独立。这接近孔子说的“七十而不逾矩”。带有多习而飞的意味,属于后期目标。
2015年